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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第一大股东股权重整
作者:彭友 发布时间:2008-03-19 09:3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鑫科材料今日公告称,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自然人余劲松原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份。

  2008年3月17日,接恒鑫集团通知,余劲松与深圳市旭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恒鑫集团33%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旭哺投资有限公司,并将其持有的恒鑫集团17%的股权转让给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在芜湖市工商局办理完成全部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自然人余劲松不再持有恒鑫集团股份,深圳市旭哺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恒鑫集团33%的股份,间接持有鑫科材料11.54%的股份,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恒鑫集团67%的股份,间接持有鑫科材料23.4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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