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中岩建材技术开发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中国建材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周品官
注册资本(万元) 1200.0 人民币
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经营范围
新型建筑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机械工艺设备及辅助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零售、批发五金交电;销售本公司开发的产品;经营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及其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出口业务;经营该院直属企业科研生产所需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该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挂牌价格(万元) 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08-07-16
挂牌期满日期 2008-08-1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产权项目分类 产权
转让形式 整体转让
产权所有制 国资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在同等条件下,注册资本高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产业投资经验的意向受让方优先。 2、在受让整体产权的同时,以596.071437万元的价格受让转让方对标的企业3595.013078万元债权。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183万元保证金以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截止时点:挂牌期满日17:00时);受让成功后,该笔保证金自动转为596.071437万元债权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或以上意向受让方,随即启动竞价程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若因意向受让方单方面原因放弃竞价资格的,其已经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扣除。 4、受让方确定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视同单方面放弃受让资格;其已经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扣除。在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支付整体产权转让成交价款及付清596.071437万元债权价款。 5、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不接受联合受让。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中岩总公司长期亏损且净资产评估值为负数,无持续经营能力并已停业多年。 2、自1998年1月12日至评估报告基准日即2008年5月31日期间,标的公司向转让方累计借款形成本息合计3595.013078万元。根据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持有的中岩建材技术开发总公司债券价值分析报告》,该债权预计可回收596.071437万元。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住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
注册资本(万元) 41839.3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姚燕
监管机构(部门)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