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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光智胜美商—— 一宗传奇的知识产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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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姚定康 |
发布时间:2008-02-22 10:50 |
来源:中国贸易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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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怕打官司是公认的一个社会现象。大多数华商在受到美国商人控告专利侵权,责令停止销售并要求赔偿时,都会比较紧张,看到对方如此气粗,必然有理,何况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打官司肯定没有好结果。因此,首先想到的往往是:生意可以不作,“破财消灾”,能减少点赔偿与损失就阿弥陀佛了!
然而,在美国华商中竟然出现了二十年中未见的“奇迹”,美国最大的打火机进口商之一林光,从被告成原告,智胜美商。美商付出 15 万美元请求庭外和解,还拱手让出了自己的专利。这是华商以美国法律维权获胜的一个突出案 例,十分值得深思与借鉴。
林光在美国经营中国打火机的进口与批发已有十多年,是美国安全打火机协会的会长,也是美国中国商会副会长。林光近几年在华商中的名气还由于他在“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方面独特的见解和方法,使他成为“中国经贸”等众多著名杂志的封面人物,被请上多所大学的讲台,并被应邀到联合国参加“联合国全球协议高峰会议”。如果以“美国安全打火机协会林光”作为关键词,在 Google 或百度上检索,相关链接有近千条,这在美国华商中是不多见的。
事情的结果是在2005年的 8 月 8 日,但开始则在一年半以前。
2004 年 2 月 13 日,林光收到美国两家打火机进口商的一封信,信中警告说,他进口的打火机侵犯了他们的专利,要林光立刻停止销售并且赔偿。林光当时以自己多年从事打火机生意的经验,认为这类打火机面世多年,其所谓专利的涵盖面、时效与地域都有争议,因此不予理睬。对于美商的指控,他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国打火机价廉物美,在美国十分畅销。华商进口的中国打火机在美国市场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已成燎原之势。这一情形影响到了部分美国本土打火机进口商的利益,一些美国进口商家于是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手段来阻止华人进口商的发展。
不料两个月后的 4 月 14 日 ,林光又收到了该两家公司律师的信件。信中口吻十分强硬与蛮横,再次警告说,如林光不在 5 天之内将产品及罚款交给他们,那就到联邦法庭上见。除林光以外,他们还向包括华商在内的美国50 家企业发出了类似的警告信,声称他们铁证在握,准备大打一场打火机专利战。不仅如此,同年3月 ,在拉斯维加斯一个大型的展览会上,这两家公司还派人到林光公司的产品展销摊位进行骚扰和恐吓。
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林光感到不能不作出回应了。但如何回应呢?是“在人屋檐下,不能不低头”、“退避三舍”、“破财消灾”呢?还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林光当机立断,决定先下手为强,在收到对方律师信的第三天,在两家公司尚未正式采取法律行动之前,抢先以“不公平贸易与恐吓”罪,在南卡州联邦法院起诉这两家美国公司。按美国法律,“恐吓”是刑事罪,“专利侵权”为民事罪。本想先告林光的美国两家公司,一下子从原告处于被告地位,必须进入先对原告“不公平贸易与恐吓”的举证作出否定与反驳的法律程序,处于十分被动的招架局面。
失去了主动权的美国公司气急败坏,十分恼怒,立即组织强有力的反击。他们通过所在州的国会议员,向美国联邦 10 个部门争取支持,同时向中国商务部和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还对林光在中国的供应商提出法律诉讼等等。企图以此扭转困局,迫使林光撤诉。但这一招不但没有奏效,美方公司又为自己增加了“不公平贸易与恐吓”的证据,这也更坚定了林光将官司打到底的决心。
在打这一官司的过程中,林光不但为自己的公司争合法权益,针对美方警告了 50 个同行的做法,他更体会到要团结大家共同应对的必要性。他呼吁美国打火机进口商建立行业组织,保护自身权益。身处危机中的华商立即响应与支持。2004 年 6 月 18 日,以华人进口商为主的“美国知识产权维护中心”在加州成立,同时在中国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处,并与 100 多家优质打火机生产厂签约,凡提供产品给该协会的厂家,不得再向其他进口商供货,从而在货源上控制了美国本土进口商。
与此同时,林光对这两家公司的专利产品进行了原创调查,因为日本有类似的专利产品,林光于是不动声色地将日本专利买到手,为后面的专利官司做了充分的准备。
经过一年多的多次交锋,两家美国公司偷鸡不着蚀把米,自觉胜诉无望,巨额律师费的开支又成为无底洞,便向林光提出庭外和解的要求。美方从愿意支付 5 万美元和解费起谈,经过双方反复协商,终于达成庭外和解。根据和解协议,两家美国进口商向林光支付 15 万美元作为和解费,他们拥有的美国专利转到林光名下,他们使用林光拥有的其他专利,要付 5 %的专利使用费,当事的美国公司人员今后不能以任何借口对林光进行恐吓和骚扰,否则该案将要重新提起诉讼。
林光在谈到此桩官司时,感叹地说,美国的法制比较健全,在美国做生意一定要遵守美国的法律和游戏规则,我们也应该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保护自己。华商在美国遭遇到的“不公平贸易与恐吓”其实并不只这一件,我们要敢于斗争,也要善于斗争。通过这件事,也可大大增强华商维权的信心。
林光作为杰出的美国华商,近几年来,有理有节地为应对“贸易壁垒”作出了似乎是“不可能”的表现。从他发明专利,跨越美国打火机的 CR 法规,到两次成功抵制美国本土制造商协会向国会提出的,旨在封杀中国打火机的 ASTM 立法提案,再到起诉美国公司 “不公平贸易与恐吓”的胜利,件件令人振奋,都有传奇色彩。打火机虽然是个小商品,但其工作对中国任何出口商品都有借鉴意义,世界各国华人都可从中学到许多东西。
(作者单位:美国中国商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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