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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圈定“三大重点”
发布时间: 2007-04-09 08:52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整治的重点包括: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偷税漏税、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中介服务机构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行贿等行为

  □本报记者 黄全权 北京报道 

  由八部门共同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在即。记者6日从此间获悉,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涉及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及索贿受贿等行为将成为整治行动的重点。

  根据这次整治行动部署,国内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被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

  6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整治行动的首要内容。重点是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整治的重点内容同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偷税漏税、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中介服务机构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行贿等行为。

  “整治行动将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检查。”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

  根据部署,对群众和企业举报的机关行政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等问题,将逐一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来自有关方面的分析表明,房地产领域的规划审批、开发建设、房屋销售等环节已成为权钱交易、腐败发案率高的重点地带。有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丧失把关职能,为违规行为大开“绿灯”;或违规改变控制性详规,提高规划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帮助开发商在单位地块上获得更大的收益。一些开发商则为降低开发成本,千方百计“打通关节”。

  6日召开的会议同时明确: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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