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易非 深圳报道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力争藉此完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但记者走访发现,在新的询价制度下,存在基金与券商之间利益博弈成份股的隐忧。
有业内人士认为,基金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将成为此次新机制的最大受益者。但基金业人士表示,新股发行实行向投资者投标询价后,对投资银行的监督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在投标询价中的权力非常大。如果监督不严,或者没达到信息公开透明,就有产生“猫腻”的可能。
一位基金经理指出,“对于一只新发的股票,投行可以将基金公司的报价透露给自己关系好的基金公司和其他机构投资者,让他们报高0.1元就可以轻松获得筹码,这就形成了内幕交易。”
在记者就基金公司的担心向一些券商投行人员进行征询时,他们表示投行一般都会按公开、公平原则来处理基金公司的询价,此类现象应该不会发生。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在询价中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有的投行很有可能倾向于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机构投资者。”他们认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也很正常。因为投行在牛市发行好股票时照顾一下自己的关系户,是有所图的,因为一旦行情不好,股票发不出去,他们就可以请这些关系好的基金公司来照顾接盘。
一些基金业人士很有些无奈地表示,在新股发行试行询价制度后,基金的话语权确实是比以前大大提高了,但是,现实情况是他们必须和投行搞好关系,否则就有被踢出局的危险。这也意味着他们不可能完全站在投行的对立面,按自己的估值和意愿来定价,还必须考虑一下投行的意思。“这是因为内地市场环境与香港并不完全一样。在香港,基金选择的范围很大,可以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投资。但国内的基金公司只能投资国内的,而A股中可投资的好股票并不多,否则也不会出现目前的‘一九’现象。所以基金仍然比较被动。”
一些基金业人士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促投行保持诚信,让询价信息公开透明化,避免内部操作。同时,他们建议成立定价委员会,由大的机构投资者如市场上重量级的基金、QFII、券商等机构组成,其委员名单向社会公开,由他们代表机构投资者与投行谈价。这样做,一是可以避免基金分散报价,让报价准确中标,从而让新股价格达到合理价位,二是也可以避免投行操作中的违规倾向。不过,这一建议似乎让部分投行人员产生了抵触情绪,认为这种建议有让基金集体压价之嫌,这也可能有违政策出台初衷。
其实,市场化定价就是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上市公司之间的一种新的博弈成份股。在这种新的格局下必然会出现种种新问题,关键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希望在《通知 》正式出台时,能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尽量考虑周全。(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