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国资 > 热点聚焦
二审坚持“三不变”原则
年内通过可能性大 
作者:史晨生 发布时间:2008-06-27 09:58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今年两会期间本报就《国有资产法》草案等问题进行了相关报道。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获悉,《国有资产管理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二审后,形式和内容没有大的变化,在时间不变、定位不变和框架不变的原则上,年内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日前在《国资法》草案讨论中,出现了两个颠覆性的修改意见,其一是国资委定位的老问题,有新意见要求维持现有国资委的定位,即同时担任出资人和监管者两种角色。另一个则是要求在《国资法》中明确将所有金融国有资产全部划归财政部,由财政部担任金融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据知情人士透露,决策者正在讨论《国资法》草案的有关问题。按照程序,决策者能够在日前达成共识,本月底《国资法》将进行二审。反之,就有可能推迟到年底。 

  从国资委成立之初,“其婆婆加老板”的角色就屡受争议。在学术界,相当一部分人希望《国资法》让国资委归位,一步到位厘清国有监管体制。对此,知情人士表示,国资委放弃出资人地位,目前可能不太现实。从现实的立法背景来讲,十六大确定的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十七大再次背书追认,在客观上给国资委归位监管者带来困难。如果国资委放弃出资人地位,国家整个的国资监管体制都要大动,从现阶段来讲可能性不大。 

  而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曾强调,国资委应该担任“干净”的出资人,即只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其监管职能、行政职能、立法职能应彻底地剥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也表示,国资委应该放弃出资人地位只做监管者,因为以出资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很难被认可。 

  记者了解到,《国资法》一审稿将国资委定位为出资人。这一规定在二审稿中不会有变化。 

  目前有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由财政部来担任所有金融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角色。 

  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资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并不赞成这种观点。“西方发达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的金融国有资产数量都不大。全世界找不到任何一个国家有像中国这样总量巨大、跨度广泛的金融国有资产”。他认为,不能简单套用国际上的做法。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企业国资法分组审议关注四大焦点 (06-26 16:54)
  ·国资法草案审议 (06-25 10:02)
  ·明确出资人定位:最大亮点? (06-25 10:01)
  ·两修改防范国资损失 (06-25 10:00)
  ·国资法二审适用范围有望扩及子企业 (06-25 09:58)
  作者相关:
  ·新版《国有资产法》草案的四个突出 (03-10 15:46)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期货] 期市职业炒家进入新磨合期 港商所软肋
[保险]

人保集团控股华闻 保险地震赔款3.6亿

[外汇] 美元走强仍需等待 通胀率考验拉美央行
[基金] 基金的不作为与有所为 告别英雄时代
[房产] 居民买房意愿下降 沪二手房市场现奇策
[评论] 慎用加息手段  发生奥运行情?
[银行] 央行调查货币政策 信贷退出之痛样本
[生活] 京:无业居民开始申请医保 如何不亏本
[港股] 港交所无意入股港商所 联通人士入电信
[国资] 国企改革三大焦点 严防子企业国资流失
[产权] 奥运物资将拍卖 三联商社两大股东斗法
[机构] 不敢抄底=再度踏空? 私募三大瓶颈
  24小时新闻排行
网站建设的数据依据,市场推广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