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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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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池国华 王俊飚 |
发布时间:2008-07-07 09:50 |
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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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首先应明确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标,因为这不仅是预算编制的前提,而且是预算执行的根据和预算考评的准绳。根据我国国有资本管理的现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应以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导向,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标。具体地说,应在“国资委—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国有企业”三个层次构建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标体系。
国资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标的确立,需要结合国资委的职能定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质来考虑。作为政府出资者的代表,国资委的职能主要是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国有资本总量与结构的调控管理、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产权管理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而言的,而经营性国有资产追求的是价值增加。同时,根据对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实情况的分析,政府公共预算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债务和企业办社会负担的支出大幅上升,社会保障预算中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冗员负担的支出也将大幅增加,由此形成的资金缺口需要运用国有资产经营的预算收益来弥补。因此,在国资委层次上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目标的确立应满足多元化要求、体现分层次特点。多元化要求是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标应包括:筹措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实现国有资本收支平衡;形成国有经济合理布局,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分层次特点是指这些目标虽然都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应满足的要求,但并不意味着需要全部在同一时期满足,而应区分主次、有所侧重。这就需要各级国资委根据当地国有资本经营的具体状况、战略规划和现实任务,确定不同时期的重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不搞“一刀切”。
国有资本营运机构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标的确立,需要结合国有资本营运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国有资本的性质来考虑。国有资本营运机构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本目标,应定位于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这一基本目标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确保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这三个具体目标。确保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反映的是国有资本的利用效率,这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如果国有资产结构中闲置资产或者不良资产过多,并且长期未得到妥善处置,那么,国有资产就会缩水,更谈不上增值。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性,反映的是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这是国有资本营运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国有资本营运处于高风险状态,那么,国有资产时刻都有遭受损失的危险,自然就难以实现保值。确保国有资本的收益性,反映的是国有资本增值方面的要求,这是国有资本营运的基本目标。如果国有资本无法实现盈利,没有营运收益,那么,国有资本就无法实现增值。
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标的确立,需要结合国有企业的类型来考虑。国有企业从总体上可以分为竞争性、垄断性和公益性三类。由于公益性企业数量较少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点应该是竞争性和垄断性国有企业。这里仅讨论以竞争性为主的国有企业。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以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国资委提出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将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预算总目标划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根本目标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具体目标可按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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