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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功能翻新呼唤法律跟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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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09 10:54 |
来源: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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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手机消费国,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手机用户数已经达到4.43亿,每3个人一只还要多。而上海手机用户已经超过1600万,几乎人手一机。(4月7日《解放日报》)。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手机已经由功能单一的“砖头”时代跃升为集视频电话、网络电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3G”时代。手机的普及和功能翻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制造了很多“幸福的麻烦”,消除手机带来的“幸福麻烦”,已经是时候了。
技术层面的“手机麻烦”是手机的辐射:专家介绍说,手机辐射对人的头部危害较大,它会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机能性障碍,引起头痛、头昏、失眠、多梦和脱发等症状,有的人面部还会有刺激感。在美国和日本,已有不少人怀疑因手机辐射而导致脑瘤的案例。尽管手机对人体建康可能的威胁,一直争论不休,颇有怀疑。但人们并没有也不可能因噎废食,因手机的辐射而放弃使用手机。事实上,在我国,手机已经成为数亿人并将成为更多人的一个日常生活用具,它甚至已经如同人们的耳朵、嘴巴一样,成为人体的又一个非肉质器官,扔了它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是,就是由国家出台手机辐射标准,把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威胁,控制在最小程度,实现手机的健康通信,有消息说,年内有望出台此项标准,此实乃亿万手机用户的幸事。
行为层面的“手机麻烦”是干扰和侵权:随着多媒体手机和3G时代到来,手机将成为个人生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娱乐方面,手机更是重要的个人娱乐工具。但手机功能的不断翻新,带来的负效应近年来逐步显现,一些手机使用者的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频频发生。在一些城市地铁和公交车上,手机音乐盖过地铁报站声;有些地方的出现了手机“狗仔队”,令人防不胜防,他们随处偷拍,还把拍来的照片随意上传到网上;以恐怖、色情、诈骗为主要内容的垃圾短信,无孔不入,屡屡成为“不速之客”,令人烦不胜烦。对这些行为,一方面,要建立制度,强化使用者的公德意识,比如《手机文明公约》。一方面要重拳打击偷拍、发送垃圾短信等涉嫌违法的不良行为。
国外立法打击垃圾短信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日本政府早在2000年,就制定和颁布了《关于特别商务交易的法律》和《特定电子邮件法》这两个重要法规。日本法律规定,手机用户有权拒绝接受不需要的短信,而一旦这些短信遭到用户拒绝,则禁止再次发送,否则将以妨碍电子邮件通信罪论处。在奥地利,垃圾短信制造者将被处以最高3万欧元的罚款。而在意大利,制造者不仅面临最高3年的牢狱之灾,每条短信还要被罚款500到5000欧元,最高的罚款额高达9万欧元。(2008年03月30日《北京晚报》)
手机虽小,惹来的麻烦却不小。随着手机功能翻着跟头地不断更新,如不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就会惹出更大的麻烦来。手机功能翻新,如同一匹野马,只有给它一个“缰”,才能成为良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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