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说北京奥运会期间,所有饮料都禁止带入场馆,观众可以在场馆内购买奥组委指定品牌饮料,不准喝自带的非赞助商的饮料。(7月6日人民网)
首次举办规模盛大的奥运会,当然离不开赞助商的经济援助。北京奥运场馆实行广告和产品控制,意在维护赞助商的利益和保护奥运等知识产权。但是,观众如果没有违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相关元素,未侵犯奥运知识产权之嫌,也没有做出与赞助商产品不相适宜的事情,怎能不允许他们喝自带的饮料,非得在奥运场馆喝奥组委指定的赞助商的饮料?
观众自带饮料,原因很多。既考虑到价格因素,又考虑到自己的口味习惯,还有早作准备,免得到时影响观看精彩比赛的考虑。北京奥组委只考虑维护赞助商的利益,不准观众自带饮料进场,那么观众首先要问,奥运场馆内赞助商的饮料价格几何?如果与场外其他品牌的饮料大致相同,这倒好说一些。假如价格明显高于场外其他品牌的饮料,那么凭什么要让观众多掏腰包,去为赞助商的高价饮料“畅销”买单?
市场经济最讲合法,竞争最讲公平合理。任何以保护一方利益为由,去牺牲另一方的利益,既涉嫌违法或价格垄断,有违公平合理原则,也侵犯了公众的自主权,选择权。反之,主要是考虑安全因素,防止观众自带饮料存在安全隐患,并想减小进场一一严查的工作量,规定以只准喝场内的饮料来预防,这倒好说一些。否则,没有任何理由阻止观众自带饮料进场,喝自己爱喝的饮料。
不准观众喝自带的自己喜爱喝的饮料,既然与保护奥运等知识产权无关,那就应该多尊重观众的自主选择,不能以一纸行政号令,剥夺他们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如果仍然坚持这样做,那也要将奥运场馆内指定的赞助商的饮料价格和特性提前公布出来,以便观众鉴别和比较。假如赞助商的饮料价格过高,物价等部门就应忠于职守,及时出面促使赞助商把畸高的价格降下来,使之回归到合理的程度。而不能任其借助价格垄断,搞“堤外损失堤内补”,既得名,又得利,以“合法”的形式侵害观众的利益,使人文奥运的声誉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