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就要到了,我以为,证券市场投资者可以说是证券市场的“消费者”,他们的合法权益也理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然而,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市场投资者的维权效果不是很好,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一定程度上在于投资者维权的素质不够高。因此,本人建议并真诚希望我们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能够提高维权素质,如果再能够加上主动维权,可能维权的效果就会更好。
首先,投资者应加强学习,做个明白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有不少投资者,完全被赚钱的欲望冲昏了头脑,不问三七二十一,只要告诉他能够给他的资金带来巨额回报,他就毫不犹豫地把钱交给你。不少这样的投资者就如此轻而易举地被非法证券经营者和股市黑嘴忽悠了。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市场上,他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他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赚取最大利润。这样糊涂的投资者,上当受骗是早晚的事情。比如,对于证券市场交易的一些基本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三会运作”、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等。投资者如果不加强学习,主动熟悉和掌握这些知识,就永远只能是听风就是雨,只要听说有“好处”,就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别有用心者主宰去了。
其次,投资者应不耻下问,做个明白人。一些缺乏相关证券市场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经常被一些高额回报的海外上市和原始股所诱惑,被“巨额利润”冲昏了头脑,即使有疑问也不到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等等权威部门咨询,直到被骗得很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去咨询,为时已晚。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拿不准主意的投资者,完全可以向监管部门咨询、向行业自律组织咨询、向业内信誉度高的资深投资专家请教,只有彻底整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投资?投给谁?投多少?什么时间投?什么时间收回投资?才能去作出投资决策。如果不做这些准备工作,头脑一发热,一旦投资失败,哭天跄地,寻死觅活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最后,投资者做个及时维权的明白人。就目前的实际而言,作为监管部门限于人力、物力,不可能对于市场上的任何违反犯罪线索都能掌握,比如有人向你推销海外上市原始股,有人向你非法销售公司股票(未上市),出现疑问或者怀疑可能出现风险,监管部门也不可能都知道,你不主动举报投诉,耽误的只能是你自己的事,最终受损失的也是你自己。如果能够及时向监管部门或执法机关举报,通过他们来及时制止非法行为,既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打击非法证券发行和销售的线索,又保护了自身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何乐而不为?(作者单位:山西证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