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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事件”凸现沪深股市人治软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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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12-07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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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香港是出一个打击一个,但境内不是打击而是调查,最后是法不责众,搞出一个“以股抵债”的办法不了了之。
上周有两则新闻耐人寻味,一则是已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创维事件”,香港廉政公署采取代号为“虎山行”的行动,拘捕了涉嫌透过贪污手法进行诈骗及挪用公司资金的创维数码黄宏生兄弟,并将其起诉至法院;另一则是《望东方周刊》在2004年11月期发表了《海通证券惊爆20亿巨亏》一文,由于文中提到一句“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一位官员透露”,上海证监局随即发表“严正声明”,称“经我局核查,此属虚假报道……我局明确要求该周刊公开致歉函。我局将保留继续采取有关法律措施的权利”。这两则新闻看似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关联,其实还是相互搭界的。
香港监管“虎山行”
“创维事件”一出来,人们的普遍反应是香港股市管理就是严,敢于动真格的,所以才叫“虎山行”,不像沪深股市,喜欢搞“公开谴责”之类的花架子,让上市公司乐得天天道歉,违法犯科的上市公司越谴责越多,因此不少媒体呼吁沪深股市也要有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那么谁有责任向“虎山行”?显然应该是证券监管当局,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可是监管当局的态度却让人琢磨不透,这从《海通证券惊爆20亿巨亏》一文发表后上海证监局的态度上可见一斑。上海证监局对海通证券有没有亏损20个亿不予置评,却抓住《望东方周刊》记者没有直接向上海证监局采访、错误引用“上海证监局一位官员透露”的小节不放,并称“保留继续采取有关法律措施的权利”,对于虽有错误但并无恶意的舆论监督,监管当局有必要如此排斥吗?如果监管当局对一些敏感的问题就是这种态度,那么人们也就别指望会有什么“虎山行”了。
要法治还是要人治
问题的关键在于是要法治还是要人治。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自豪地说:“‘创维事件’再次显示,香港是法治社会,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的罪行,各执法机构都有责任去打击。”任何地方的投资者,都必须遵守同一法律,这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地方。香港廉政公署不仅铁腕打击犯罪,而且透明度也高,这边抓捕黄宏生兄弟,那边新闻发布会也开了两次,第一次宣布抓人,第二次宣布起诉,一切都中规中矩。这种理念正是我们的监管当局需要学习的。沪深股市从来都不是这么干的,出来一件什么事首先想到的是保密,什么人被“双规”了,也是秘而不宣,很多消息是“出口转内销”,实在包不住了,才勉勉强强地承认,过往的保密都是为了市场的稳定,因此都无可厚非。也正因此透明度也就到此为止,后面的调查处理通通无可奉告,只有静待处理结果,还不准媒体再去探究。以前曾有一家财经媒体就因为一篇《谁为琼民源负责》的报道而遇到了很大的麻烦。人治的特点就是投鼠忌器,结果是法不责众,同时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化。同样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香港是出一个打击一个,结果这样的事情并不多,监管当局可以出手更快更猛;但境内不是打击,而是调查,结果越查越多,让监管当局应接不暇,最后是法不责众,搞出一个“以股抵债”的办法不了了之。
重拳出击避免积重难返
问题的复杂性还表现在监管当局处理违法违规事件时会被投资者视为利空消息,并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过往的宽容客观上已经纵容了违法违规,导致违法违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积重难返,因此处理起来影响就很大。我们可以说“创维事件”是个案,但我们能说境内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也是个案吗?同样是查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具有天壤之别。
沪深股市要想做到“虎山行”,监管当局首先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以“海通事件”为例,上海证监局如果不是采取排斥舆论监督的态度,效果可能会大不一样。现在这样一个“严正声明”,除了说明引用上海证监局官员的话是不实之词之外,并没有澄清海通证券是否亏损以及亏损多少的问题,市场的疑问照样存在。如果上海证监局在声明中能够对海通事件的真相有一个大致的说明,有一说一,如果自己真的不清楚事实,也不妨实话实说,并对媒体的监督表示欢迎,这样至少让人们对事实的判断有一个基本的依据,该怎样就怎样。捂着盖着必然导致市场草木皆兵,产生恐慌。
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肯定会给市场带来阵痛,过去就是因为怕痛下不了手,才导致积重难返。“创维事件”提醒我们,只有重拳出击,才能产生“阻吓力”,从而减少违法违规事件,化阵痛为小痛,实现长治久安。 |
| (胡东辉/证券市场红周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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