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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生香港再次提堂 6月1日再次开庭
发布时间: 2005-03-03 10:33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记者  黄立锋  香港报道

    创维数码前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及其弟黄培升昨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在被指控盗窃4800万港元的基础上,黄宏生兄弟又被加控两项“串谋偷窃”和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案件将推迟到今年6月1日再次开庭审判。

    哥哥沉默不语 弟弟有问必答

    9点20分从一辆黑色豪华房车中下来后,黄宏生兄弟俩就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风格,一如第一次庭审。

    提堂仍旧在六楼一号庭进行。黄氏兄弟这次没有站在铁笼子里,而是坐在了候审席上最为隐秘的一个角落。个子瘦高的黄培升坐在倒数第三排,相对较矮的黄宏生则坐在他的背后。黄宏生的表情十分凝重,不时侧耳倾听旁边律师的耳语,但却一直没有开口说话。黄培升则不时伸长脖子向律师及法庭工作人员席上张望,并与身边的人交换意见,与其他被告形成鲜明对比。

    由于法官并未准时到来,黄氏兄弟先后离开了座位。本报记者于是跟上去进行了采访。黄宏生满面笑容,但却对记者讳莫如深,对所有问题均是摇头。黄培升满面笑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您现在有何感受啊?

    黄培升:还能有什么感想呢?以不变应万变呗,既来之则安之嘛。

    记者:您怎么评论最近创维管理层的变动?

    黄培升:很好啊。创维一切运转正常,创维不是人家想搞垮就能搞垮的。

    记者:这一段时间在香港过得怎么样?

    黄培升:挺好的,一样也要上班。春节也是在这边过的。就是气氛太差了,与内地相比,冷清多了,没几个人。

    提堂结束的时候,记者再次试图采访黄宏生,得到的仍旧只是他的经典动作“满面笑容的摇头”,而对同一问题,黄培升则再次回答了记者,依旧是笑容可掬,“都是这样的啦,他们没有证据就拖延。”

    控方没有再提造假上市

    与第一次提堂时案件被排到当日第二十五个截然相反,昨日提堂中黄氏兄弟案件排在第二个,上午九点五十分即开始了审判,法官仍旧是简仁达。

    庭审结束约一个半小时后,黄宏生的辩护律师林炳昌接受了记者采访。他的名片上印着“林炳昌律师事务所”,显然在香港法律界,他并非泛泛之辈。

    记者:黄宏生此次面临的指控与上次有何不同?

    林炳昌:黄宏生先生第一次提堂时一共面临三个指控,包括贿赂公司财务总监,以容许两人以顾问费或服务佣金作掩饰挪用巨额公司资金;涉嫌行贿一名曾受雇于执业会计师楼的前会计师,以伪造会计记录,协助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以及涉嫌盗窃公司财产4800万港元。在今天的提堂中,前面两个指控没有再提,但在第三项指控下,增加了两项,涉案金额分别为220万港元和50万港元。

    记者:案件推迟到6月1日再提堂,您对这个进程满意吗?

    林炳昌:控方一直在拖延。到目前为止,我仍旧拿不到相关文件和证人口供,因而对整个案情不能全面了解,要到下次提堂后才会有比较清晰的看法。我认为案子很有可能会继续拖延下去。

    随后记者收到了香港廉政公署以“上市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被廉署加控罪名涉嫌盗取公司资金及涉及认股权诈骗”为题发布的新闻公报,其中关于新指控的相关内容如下:

    “黄宏生,四十八岁,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创维”)主席,及黄培升,三十七岁,“创维”执行董事,同被加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偷窃及一项串谋诈骗。

    黄宏生另被加控一项串谋偷窃罪名。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简仁达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六月一日再提堂。

    其中一项新增控罪,指黄宏生及黄培升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偷窃一笔属于Skyworth Computer&Network Company Limited的逾二百二十万元款项。

    黄宏生及黄培升亦被加控另一项罪名,指他们涉嫌与其他人士就批出认股权串谋诈骗“创维”。

    余下一项新增控罪,指黄宏生与另一名人士串谋偷窃一笔属于Skyworth (Group) Company Limited的五十万元款项。

    两名被告较早时被控一项串谋偷窃罪名,指他们与其他人士串谋盗窃属于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Lim?鄄ited的款项,涉款总额逾四千八百万元。

    上述四项涉嫌控罪于二○○○年十一月至去年十一月期间发生。”

    获批可以离开香港

    庭审开始后,由于被告无需答辩,在询问新的指控是否已经解释给黄宏生兄弟并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法庭进入了双方律师申辩程序。黄氏兄弟的律师林炳昌首先发言表示,全国政协明天开会,黄宏生身为科技界政协委员,因此特向法庭申请准许黄宏生先生于当日下午离开香港前往北京。

    法官最后认为,“鉴于此案中其他人员离开香港后不再返回,不同意黄宏生离开香港。被告若不服本庭决定,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

    记者于昨晚八点半获悉,黄宏生获得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离港。记者立即致电该公司品牌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该人士称:黄宏生下午即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离开香港前往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并获得高等法院书面批准,但由于时间关系,黄宏生下午前往高等法院领取该书面批准时,高等法院已经下班,黄将于3月3日一早前往领取。(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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