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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坚决根治市场顽疾
发布时间: 2005-11-03 14:53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张云东同时表示,将以非常规手段积极稳妥推进辖区上市公司股改

    ○以非常规手段积极稳妥地推进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为完善市场功能,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奠定制度基础

    ○强化上市公司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落实和完善监管责任制,不断创新改进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推动建立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的协调机制

    针对昨天正式公布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深圳证监局立即要求全局认真学习,并着手在五个方面抓紧部署。同时,全局在深化领会的基础上,针对辖区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进一步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落实方案。

    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是继"国九条"颁布,股权分置改革启动,《证券法》和《公司法》修订后,国务院和证监会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又一重大举措。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让广大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和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云东强调,针对一些上市公司长期存在法人治理缺陷,运作不规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其中,严禁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坚决遏制违规对外担保;对已经侵占的资金,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禁止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等措施,对深圳证监局当前上市公司一线监管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深圳证监局将认真落实意见,严格依照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张云东表示,深圳证监局将以股权分置改革为中心,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非常规手段积极稳妥地推进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为完善市场功能,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强化上市公司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落实和完善监管责任制,不断创新改进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是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确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坚决遏制违规担保和关联交易。

    四是加强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和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

    五是推动建立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的协调机制。和当地政府统筹研究解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手其他监管机关形成监管合力,促进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全面提高。(记者华南/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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