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上市公司 > 公司专题 > 中石化整合之战
扬子石化已达要约收购生效底线
发布时间: 2006-03-28 07:39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本报记者 王泓 
  
  中国石化(600028)今日公告称,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截至3月24日,扬子石化(000866)预受要约股份数共计11839万股。根据中国石化3月6日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扬子石化的要约收购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即4月6日)15:00时,预受要约的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1700万股,据此,扬子石化目前的预受要约股份数已经达到上述要约生效条件。如至本次要约收购的有限期届满时,前述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未被撤回,则本次要约收购将在要约期满时生效,扬子石化将根据《证券法》第56条规定终止股票上市。

  中国石化再次提示,持有扬子石化及齐鲁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的投资者,在要约期内可继续通过券商的柜面委托、电话、网上自助等方式进行预受申报操作,以避免因错过要约收购而承担损失。中国石化将于4月10日公告本次收购的最终结果。若收购成功,接受要约的投资者预计将在4月12日收到中国石化支付的要约款项。(中证网)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债券]

回收流动性 特别国债替代央票功能

[保险] 交强险费率不与交通违法挂钩 盈亏见何
[外汇] 中国汇市干预模式转变  外储体改关键
[基金] 市场暴跌 基金平稳应对 发展ETF三要件
[房产]

2007楼市半程预测   土地调查大幕再掀

[评论] 股市改变生活 农村低保应注意八大问题
[银行] 按揭信用卡面市 城商行第一股选秀玄机
[生活] 富人的共同特质 统考教材利润流向何方
[港股]

港股强势反弹  大行最新投资建议一览

[国资]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
[产权] 律师研讨达能娃哈哈纠纷 宝洁欲收大宝
[机构] 券商半年佣金超546亿 化二重组2日审核
  24小时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