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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 股改方案获国资委批准
发布时间: 2006-08-27 09:36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本报记者 林威

  焦作万方(000612)股改进程万事俱备只欠投票。公司今日公告,公司的股改方案已经得到河南省国资委的批准。

  公告称,2006年8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豫国资产权[2006]56号文件批准焦作万方的股改方案。

  焦作万方早在5月8日就披露了股改说明书。在经过与流通股的沟通之后,公司于5月29日完成对方案的修改,股改对价最终确定为流通股每10股获送3股。

  此前,在第一次复牌交易两个多月后,焦作万方明确了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9月4日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31日-9月4日。

  焦作万方在股改说明书中也表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是与中国铝业收购焦作万方的股权结合进行。

  目前公司大股东万方集团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国有法人股事宜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时,中国证监会还对该转让事项出具了无异议函。

  按照中国铝业与万方集团5月19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国铝业将受让万方集团持有的焦作万方139,251,064股国有法人股,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29%,中国铝业将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依照2005年12月31日焦作万方经会计师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即每股1.774元)的基础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774元。转让价款总额为247,031,387.50元。  

  虽然中国铝业持有转让股份,但交易双方一致同意,若焦作万方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则中国铝业应向焦作万方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由万方集团支付。

  此外,焦作万方还开始兑现其股改派现承诺。根据公司披露的半年报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77亿元,主营业务利润2.52亿元,净利润1.26亿元,每股收益0.264元。

  按照股改中关于“2006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2005年末经过审计的全部未分配利润80%”的承诺,董事会已经建议以2005年末总股本480,176,0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81,629,934.11元,占2005年末经审计的全部未分配利润的82%。

  该分配方案将在股改方案实施之后进行。(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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