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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沪深两市清欠335.68亿
发布时间: 2007-01-04 09:59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仍有36家公司146亿元资金被占用
 
  本报记者 周松林 吴铭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380家上市公司完成清欠,22家公司部分完成清欠,清欠金额合计335.68亿元,占需清偿资金总额的70%。此外,两市共有8家公司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金额合计23.71亿元。

  这是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通告(2006年第八号)”所透露的信息(通告见A12版)。

  沪深交易所负责人表示,经过一年的努力,沪深两市取得了重大清欠成果,但并不意味着清欠工作就此结束。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两市还有36家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为146亿元。两所将继续按照八部委的通知要求,督促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方尽快完成清欠任务,对拒不清欠的占用方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2005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国证监会将清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作为2006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2006年9月,温家宝总理再次对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积极配合,抓紧解决清欠问题,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落实总理批示,中国证监会作出了“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具体部署。

  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沪深交易所各自成立了清欠工作小组,联合各地证监局,对存在占用问题较严重的上市公司进行现场督导,并每月一次在指定媒体刊登“清欠联合通告”。为规范及指导上市公司清欠工作,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发布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两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体系的优势,加强与各证监局的沟通和联合监管,并依托各地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鼓励上市公司采用股改与清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清欠。

  11月初,证监会、公安部等八部委发布通知,对各相关部门在最后阶段的清欠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决定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采取立案稽查、查清主要责任人、督促落实最终清欠方案等三项措施。

  12月,顾雏军涉嫌挪用科龙电器7.23亿元资金案开庭审理;*ST天发的控股股东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且被采取强制措施;S*ST龙昌前任董事长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罪被批准逮捕;S沪科技前任董事长张杰被刑拘。这些案例表明,监管部门对于追究资金占用方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决心坚定,毫不手软。

  沪深交易所负责人指出,清欠工作不仅是对历史上存在的资金占用情形的清理,更多的是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经过一年的奋战,原来在证券市场上很平常的占用情形已经基本杜绝,相关人员也树立了守法意识,上市公司这一证券市场的基石质量得到夯实。沪深两所负责人希望,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清欠成果,杜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再度发生,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以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诚信水平,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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