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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铅笔获益反倾销低税率
发布时间: 2007-05-17 08:11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本报记者 朱宇  

  第一铅笔(600612)今日公告,公司接到受聘律师通知,日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5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复审终裁结果,裁定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2.66%。这一终裁税率比上一年度公布的执行税率2.76%又降低了0.1%。

  数据显示,反倾销低税率已经为公司对美铅笔出口贸易产生出积极的影响,2005年和2006年公司对美铅笔出口创汇分别达到597万美元和971万美元。

  另外,由于原告方没有向美国商务部提出新一年度反倾销复审诉求,因此公司将不再涉入2006年度反倾销复审诉讼案。在此期间仍执行上述2.66%的单独税率。(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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