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近日受理了关于台一铜业(广州)有限公司、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与*ST博信(600083)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两案涉及金额3400万元以上。东莞法院已向*ST博信下达了相关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目前两案还未开庭审理。
台一铜业自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向*ST博信提供生产所需漆包线,*ST博信目前尚未付清部分货款。陕西金山自1995年至2007年陆续与*ST博信签订了多份彩偏磁芯买卖合同,*ST博信目前尚有部分货款未能按约支付,陕西金山请求判令*ST博信立即给付货款3010.1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催要欠款的差旅费用5600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