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披露半年报的迪马股份,盈利增长高达614%,每股收益0.485元。如此靓丽的业绩,在半年报披露后股价却连跌两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高增长来自“卖身”所得。
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为7753万元,可是,其子公司东原地产转让持有的迪马股份1096万股(占6.85%),获投资收益7807万元,缴税后按投资比例公司分得2976万元;转让四川广电37%股权,获净利3168万元,两项投资收益相加为6144万元,占全部净利润的79%;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两项非经常性收益,公司中期业绩仅为1609万元,仅比上年增长48%。
有巨额投资收益的公司绝非迪马股份一家。问题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子公司不得持有母公司股权,迪马股份控股56.43%的子公司东原房产,怎么会倒过来持有母公司6.85%股权,并且在股改后获取巨额投资收益呢?
迪马股份是2002年7月上市的,其前三大股东分别为重庆东银集团、盐城江动科技和重庆东原房产。其实这几家都是关联企业,最终控制人都是罗韶宇。后来罗又通过收购股权等运作,一度控制迪马股份75%股权,其中旗下的东原地产持股6.85%。但不管怎样,东原地产并不是迪马股份的下属公司。2005年1月,迪马股份对东原地产单方面增资4500万元,持有后者20%股权(持有“叔辈”公司股权其合法性本来就值得怀疑)。这还不算,从2006年2月到2007年6月,公司又通过向东银集团收购、单方面增资和资产置换,共出资约1.7亿元(含资产置换),最终合计持有东原地产56.43%,“叔叔”就这样变成了“儿子”。与此同时,东原地产持有的迪马股权也转让给了东银集团。
这一招可真是聪明绝顶!一方面,东原地产持有的迪马股份成本才1元多,现在卖给东银集团为7.40元,上市公司获得了巨额收益(而股权又没有落到外人手里),业绩大增股价上涨,获利最大的自然是大股东。另一方面,大股东将东原地产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5000多万账面净值评估1.4亿多,又大赚了一笔。第三,大股东现在以7.40元吃进,相对14-15元的二级市场股价,将来还可以再狠赚一把。
其实,东银集团对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江淮动力也是如法炮制,其中期业绩也是预增250%-300%。本来,江淮动力的大股东江动集团持有迪马股份15%股权,也是通过股权运作,将迪马股权转让给了上市公司江淮动力。这中间,江淮动力、江动集团又是“双赢”,当然,最大的赢家还是最终控制人罗韶宇。一大家子进进出出的股权买卖,少说几个亿到手了。(贺宛男/国际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