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不充分的市场结构中,价格放开只会强化国有资源垄断企业的定价能力,使资源价格陷入“一改就涨、越改越涨”的恶性循环。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不应该仅是资源消费终端的市场化改革,还应该是破除前端垄断的改革
“此次提价是国家发改委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举措中的一个步骤,预计其他配套措施也将很快出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刘满平针对此番油价上调如是表示。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将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分别上调了300元、200元和300元,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则分别上调250元和150元。在今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以及年底成品油价格放开的大背景下,这是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首次调整成品油价格,也是2005年以来第六次提高成品油价格。
提价改革之辩
此次成品油价格改革的出台,并不是一次单纯的提价行为。刘满平认为,与以前的成品油价格调整相比,这次成品油调价增加了一些配套措施,在调价的同时加强了对下游农业、交通运输业的补贴机制,并准备建立民航、铁路以及出租车和公路客运等运输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此外,还将对原油开采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
“因此,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应对成品油涨价的配套机制,以有利于调价的平稳实施,减少对社会民生的冲击力,也为以后价格进一步加快和国际接轨奠定了基础。”刘满平说。
国信证券分析师陈爱华则认为,从此次成品油提价幅度看,与此前400-500元/吨的市场提价预期相去甚远。“而且,从定价机制改革来看,此次汽油、柴油提价方案仅仅延续了此前几次的提价模式,在现有价格的基础上给以固定额度的上调,不涉及任何机制的变更。而市场原本的期望则是,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挂钩,扭转国内成品油和原有价格倒挂的现象。”
刘满平认为,成品油提价不可能一步到位,汽油、柴油每吨分别提价200元、300元,是综合考虑到社会承受力等方方面面的结果,随着今年年底成品油价格的放开,后面估计还将会有价格调整的动作,同时随之也将以配套措施缓和提价的冲击。
定价弊端未除
国内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几经变迁。从1998年国内启动原油成品油价格体制改革以来,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最近的一次则是2001年11月并沿袭至今。
自2001年11月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由单纯参照新加坡市场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即以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为定价基础,考虑到基本杂费、关税以及流通费等因素,确定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当上月三地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8%时,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虽然经过三次成品油价格改革,国内成品油改变了过去以生产成本作为基本定价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与国际市场接轨。但是,这种价格机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这种定价机制最大问题是滞后性。因为发改委要在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平均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才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做出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左右,甚至接连几个月不做调整。
同时,由于成品油价格是一种基础性能源价格,涉及到经济方方面面,发改委在上调成品油价格时比较谨慎,往往调价不到位,远低于原油价格上涨幅度。而且,由于石油化工产业链的特性,对产业链中某一类产品价格调控相当于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中的一个,人为定价产业链中某一产品将严重打乱整个石油化工产业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自2001年10月以来,国际原油现货价格涨幅已近200%,而国内汽柴油出厂价仅上调50%。定价机制的滞后性使得炼油企业在原油价格急剧上涨时期由于成品油价格上涨幅度赶不上原油价格上涨而出现亏损。
另外,由于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制定国内价格,与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存在差异。这种定价机制也使得成品油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国内市场供求状况。
此次价格调整之前,国家发改委、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及各省相关负责人曾就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召开研讨会。根据发改委提出的改革方案,发改委将缩短价格调整周期,将一个月的调价间隔缩短为10天。同时,改变计价基础,由过去的国际三地成品油平均价格改为国际原油价格。
我国石油定价机制改革是要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然而,发改委最终出台的仍旧是以提价为主的价格调整方案,“可见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复杂性,发改委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是先缩小与国际成品油价格的差距,营造一个有利于改革的市场环境,然后才可能推出真正的定价机制改革措施。”刘满平表示。
通货膨胀之忧
今年以来,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成为发改委等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持续走低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则为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营造了一个较好的社会环境。然而,即将接连而来的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势必将传导到下游的消费品,从而推动CPI的走高,形成通货膨胀的压力。
目前,国际成品油价格仍高于国内。按2月份的平均价格计算,国际汽油出厂价格约高于国内出厂价格6.6%,国际柴油出厂价格约高于国内出厂价格11.6%。
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莫万贵测算,2006年在国际原油价格维持在每桶55至60美元的市场格局下,此次提价前,国内汽油含税出厂价格要上涨10%左右,柴油含税出厂价格要上涨13%左右,才能与国际成品油出厂价格水平相当。如果国内成品油价格平均上涨10%左右,将直接拉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上升约0.28个百分点,CPI则将被直接拉升约0.17个百分点。
国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助理薛华则表示,成品油在PPI和CPI中所占的权重分别为6.8%、2.0%,而此次汽柴油提价的幅度分别为6.8%和5.2%,按平均提价6.0%计算,对CPI 和PPI 直接影响幅度将分别达到0.1和0.4个百分点。
而按照发改委的说法,“现在进口原油价格已经上升到每桶60美元左右,而国内加工后销售价格只相当于每桶43美元左右”。如此,成品油出厂价还将有约1000元/吨的上调要求,而最终市场零售价还将有约700元/吨的上调。
但如果众多资源价格同时上涨,将会形成推动价格全面上涨的合力,使宏观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
价改配套而行
“目前资源价格改革不是去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竞争的形成,而仅仅依靠调整价格来进行,而且此种调整价格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于资源的供应厂商,这样的市场化改革容易使资源价格陷入‘一改就涨、越改越涨’的恶性循环,将对国民经济运行与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刘满平表示。
由于当前石油资源供给控制在中石油、中石化手中,在这种缺乏竞争的市场结构中,价格放开只会强化资源垄断部门的定价能力,摆脱了政府价格管制羁绊的国有资源垄断企业很有可能形成一个更大的、更垄断的企业群体,成为真正的市场垄断者,从而实行垄断价格。
“为防止资源垄断企业借资源价格改革之际不断提高资源价格现象的发生,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不仅要资源消费终端的市场化改革,还要破除前端垄断的改革。”同时,刘满平认为,在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的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改革必须协调跟进,同步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或补偿机制,加强财税手段的调节,促进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成功。
“有关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报告已经上报国务院,其中涉及到了财政补贴、转移等再分配手段,在推进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同时,减轻对社会的冲击。”刘满平透露,“未来,成品油价格的走势将与国际市场趋于一致,但由于国内的特殊原因,幅度可能没有国际市场变化那么大。”(李恒春/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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