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008年4月30日,共计41家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处于存续期间,除7家定向发行外,34家发行人应在4月30日前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2007年度审计报告。其中,7家财务公司金融债券发行人还应同时披露其担保人2007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08年4月30日日终,共有27家发行人按时披露财务报告,6家发行人发布延迟披露公告,1家未进行信息披露。对于财务公司金融债券担保人财务状况,5家发行人按时披露担保人2007年度审计报告,1家发布延迟披露公告,1家未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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