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5月7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5月8日(周四)将发行2008年第五十三期、第五十四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五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430亿元,缴款日为2008年5月9日,起息日为2008年5月9日,付息日为每年5月9日,到期日为2011年5月9日,到期日和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 第五十四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160亿元,缴款日为2008年5月9日,起息日为2008年5月9日,到期日为2008年8月8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