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资料显示,经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并处于存续期内的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人共27家、受托资产支持证券8个,应在2008年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信息。具体披露情况如下:本次共收到24家金融债券发行人提交的2007年年报或经审计财务报告,3家金融债发行人发布了延期披露公告,8个资产支持证券的受托机构如期披露了其受托证券的年度审计报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08年4月30日完成了金融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的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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