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三家基金公司的采访过程中,笔者除了感受到基金公司对此次失误的歉意之外,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在反复强调,此次乌龙事件没对投资者造成任何损失,与可转债事件具有本质区别,投资者不用多虑,新闻媒体也不要过于热衷炒作,吸引读者眼球。
但是,笔者显然不能苟同。其一,此次事件与可转债有本质上的相同,就是基金公司的内控体系不完善,不能对有效信息以及警告信息作出迅速判断和反应。试想想,伟星股份公告简单明了,上海电力发布了八次“上电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基金公司为何视而不见,难道基金公司的系统不能对所买股份发出的公告进行提醒警示吗?我想,人无分身之术,但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这点小事让位给电脑,难道会比“嫦娥一号”升天还难吗?
其二,也许很多人包括基金公司高层认为,只有利益没有遭到损失,投资者根本不会对这点小事在意,媒体不应小题大做,大加鞭笞。其实不然,基金公司在为投资者造成了上千亿投资收益的同时,自己也收获颇丰,赚取的不仅仅手续费,更重要的是投资者莫大的信任。但是基金公司却连连犯下低级错误,无疑是“自毁门面”,让投资者转投他门;而媒体更不是落井下石,而是充分营造正确合理的舆论气氛,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因此,笔者认为,在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规模和净值增长屡创新高的同时,基金公司应更加重视其治理水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防患未然,杜绝此类乌龙事件再度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