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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成绊脚石 基金公司暂无缘中期票据
作者:张喆 吴慧 发布时间:2008-04-25 10:1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尽管首批中期票据发行受到银行等机构投资者的热烈追捧,不过基金公司最近却接到了证监会的通知,暂时不能投资中期票据。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基金公司处获得证实,证监会已经向各基金公司下发了文件,规定基金公司暂时不得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家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透露,中期票据刚一推出,就有部分基金公司表现出兴趣,并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希望可以投资中期票据。据该人士了解,证监会认为中期票据是新的债务融资品种,在流动性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考察,因此出台了上述通知。按照该人士的理解,上述通知主要针对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并不在禁止投资的品种之列。

  另据一家银行的债券分析师了解,证监会给出的理由是,需要进一步评估中期票据的流动性,看看交易量是不是足够大。

  据了解,4月22日,第一批392亿元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发行主体包括铁道部和6家“中”字头企业。200亿元铁道部中期票据以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共获得5530亿元的认购量,认购倍数高达37倍,而其余6只中期票据则以簿记建档形式发行。

  上述银行债券分析师认为,债券市场的主力应该是银行和保险,但是现在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买无担保债。从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来看,银行是占主要地位,此虽然对基金公司影响不太大,但是对债券型基金来说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这些基金将不能通过配置中期票据来提高收益。

  不过,上述基金公司人士认为,不太看好中期票据短期的流动性和收益率,对于基金来说,金融债流动性可能更好。

  目前市场对中期票据的市场前景看法各异,主要的分歧在于其流动性和收益率。一些交易员认为,由于短期内发行规模有限,中期票据的流动性短期内会受一定影响,今后随着发行量扩大,流动性有望逐步提高。

  据了解,央行于4月12日晚间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并自4月15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中第二十条规定,短期融资券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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