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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知识百事问》连载之三十八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7 09:06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56、基金持有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持有人大会?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一)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封闭式基金);(二)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封闭式基金);(三)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四)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五)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六)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57、基金运营过程中一般要产生哪些费用?

  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根据基金的运作方式不同略有区别。开放式基金的费用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构成,直接费用包括交易时产生的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这部分费用直接由投资者承担;间接费用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封闭式基金由于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因此投资人要承担在二级市场交易基金时的佣金,但没有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封闭式基金也有和开放式基金同样的间接费用,即管理费、托管费等。

  58、基金财产禁止的投资行为有哪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禁止基金财产从事的投资行为主要包括:

  (一)承销证券;

  (二)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六)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知识百事问》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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