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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强力“打非”构建“安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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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雪 |
发布时间:2008-01-22 03:23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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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初步构建的资本市场“安全区”,深圳市有关部门近日表示,2008年将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力量,把强化舆论攻势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切实保护辖区安全和投资者利益。
这些具体措施包括,发挥社区、派出所的地域优势,排查可疑机构窝点;进一步完善证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打非效率;通过建章立制,实现各部门联合开展打非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
此外,在宣传方面,将对辖区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教育;通过电视台开展深入、系列报道,威慑不法分子,教育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制作系列宣传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深入一线进行普法;通过各种媒体刊发风险提示和相关法律规定,警示投资者远离非法活动。
强力打击 震慑犯罪
2007年深圳市打非成绩斐然,各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查办了一批大要案。同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深圳市整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初步构建了深圳辖区资本市场“安全区”。
深圳市2007年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行动和集中宣传活动,共查处10家非法机构和窝点以及一批大要案,同时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了各部门的合作机制。
2007年4月,深圳召开了“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暨打非维稳表彰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通知》,并成立了深圳市“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打非工作。2007年,证监局向经侦局、工商局移送线索共计45件。
群策群力 保一方平安
去年以来,深圳各部门群策群力,摸索出不少“打非”经验和做法。深圳证监局向辖区证券经营机构下发了《风险警示书》,督促其为投资者提供合法的渠道;召开投资者教育动员会,开展“投资者教育年”活动;督促基金公司通过媒体向投资者介绍基金投资运作特点,充分提示风险,并加强管理相关人员对外言论,严禁误导投资者;强化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监管,注意规范媒体节目,清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广告节目。另外,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涉非”情况或收到有关举报或线索,立即通报稽查部门展开查处。
当地公安部门则采取了“阵地控制”方式,将监管触角延伸到物业管理部门,掌握人员真实身份和业务情况,对可疑的公司深入了解、及时训诫;工商局也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活动,积极配合查处咨询公司非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对证监局移送的线索进行了认真排查。
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深圳出现了多样化的打非工作模式。对于规模较大、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开展业务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做出行政处罚;对规模较小或难以取证的,通过调查对非法分子进行震慑和训诫,并要求其做出合规承诺。“打非小组”还与非法分子抢时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另外,深圳还把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当做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切实的手段,2007年先后组织了4次集中宣传,并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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