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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返航事件的背后
作者:杜福海 发布时间:2008-04-13 18:28 来源:法制日报
    “3·31返航”事件背后:创纪录的索赔,必然引发创纪录的返航——

    改变航空公司与飞行员之间目前的紧张关系,“惟有民主协商,才能使制度体现各方利益,才能让管理中的‘协商→遵守’模式代替管理中的‘命令→对抗’模式。”

    “最终还是波及到了乘客。”已经飞了10年的机长国锋(化名)评价“3·31返航”事件时说:“因为乘客的存在,让问题变得异常复杂。”

    随着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21个航班返航,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在3月31日,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飞行员多项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航空公司长期忽视飞行员的劳动权益等一系列问题,都在“3·31返航”事件被一并引爆。

    “创纪录的索赔,必然引发创纪录的返航。”有着中国“航空案第一律师”之称的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说:“如果双方关系持续紧张,以后难保还会发生类似事件。”

    创纪录的索赔
 
    2008年1月,经过北京市顺义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与国航解约的温先生,不用支付一分钱赔偿,这创下飞行员辞职零赔付的先河。

    这似乎让人看到了“拐点”。然而遗憾的是,“后市行情”不是向上“飙升”,而是向下“狂泄”。

    3月13日的一幕,给许多飞行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是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国航机长马锡峰辞职需要向国航支付210万元赔偿。

    听到判决后,马锡峰当庭晕倒,不省人事。

    “不会不会,晕倒不会,飞行员一般身体条件都非常好的。像类似案件不是第一次了,他应该不会没有承受能力。”国航代理人的说法与国锋听说后的第一反应不谋而合:“马锡峰是我的同学,听说后我当时说,‘他肯定是装的’。但是,在网上看了宣判视频后,我感觉那一刻他的精神垮了。”

    时间推至2007年7月10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前飞行员郑志宏向昆明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东航云南分公司劳动关系。

    随后,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郑志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与公司解除合同,由其赔偿经济损失1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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