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后,科技部昨日又公布了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和区域环境测度指标两大部分组成,不再强调高新区自然发展达到的状态,而是强调高新区对国家导向目标的实现程度。
科技部部长万钢日前指出,过去只有国家高新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未来不分区内区外,对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认定,共同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为了适应这种对国家高新区的新要求,科技部在已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制订了新指标体系。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由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能力、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4个一级指标构成,下设44个二级指标。区域环境测度指标由经济支撑、知识支撑、环境支撑3个一级指标构成,下设13个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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