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通知, 12月20日起取消84种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天相投顾认为,根据农业部公布的前三季度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情况看,农产品贸易逆差扩大,其中谷物出口增长87.9%,进口下降58.3%,净出口增长4倍多,从CRB FOOD指数自年初上涨22.7%。国际农产品价格高位也对国内农产品和食品类价格有传导影响,此次一次性取消部分原粮及制粉的出口退税,对于稳定国内粮食供给有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农民惜售心理以及连续丰收,未来我国粮食继续丰收的难度也在增大,另外,工业用粮需求增加,因此未来农产品价格仍难以大幅回落。(记者 江沂/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