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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董秘独董须"持证上岗"
发布时间: 2006-03-23 08:45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含证券事务代表)和独立董事均应按照上证所要求参加有关辅导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由上证所颁发的培训证书。其中,上市公司董秘资格实行年度验证和确认。由此,上市公司高管正式迈入"持证上岗"时代。  

    管理办法强调,董秘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6课时,后续教育的时间年均不少于24课时。独董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课时。任职两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每次不少于30课时。若上市公司董秘、独董未按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培训,上证所有权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王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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